纳吉新证据乃道听途说 控方要求联邦法院别采纳

(吉隆坡讯)前首相纳吉今天提交,SRC案承审法官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的“新证据”。但控方认为,这项所谓的新证据只是特定人士据称向反贪会提供的说词。

因此,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要求联邦法院,拒绝纳吉这种全然基于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的宣誓书。

“传闻证据”指的是,证人引述另一个人的说法。在审讯里,法庭一般上会拒绝采纳这种证据。

纳吉的新证据,是有关三名反贪会官员与两名银行人员在调查时,告诉反贪会的说法。

没有亲自告诉纳吉

西谭巴兰告诉联邦法院五司,纳吉的宣誓书显示,这些所谓的证人并没有亲自告诉纳吉,他们给反贪会的口供内容。

“这些证人(在纳吉的宣誓书中所说的话)是道听途说,他们没有亲自告诉纳吉。”

拖延审讯的伎俩

此外,《马新社》报道,西谭巴兰指控,纳吉提呈所谓的新证据只是拖延审讯的伎俩。

他也声称,纳吉其实可以在之前的审讯过程拿到相关证据,更何况它们跟目前在联邦法院的上诉申请无关。

“案件于2019年4月开审之前,所有人都知道承审法官(纳兹兰)曾经在马来亚银行任职。在辩护过程,责任在他们,他们当时应该提出,但他们却没有那么做。”

“此外,没有证据证明纳兹兰在审讯SRC案时有利益冲突。”

“这次申请针对纳兹兰抛出恶意指控,而他却不能够亲自驳斥这些虚假指控,以捍卫自己。”

联邦法院五司明早会继续审理,而纳吉的律师预料会回应控方的质疑。

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早前,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向联邦法院提呈新证据,指SRC案承审法官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即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及贷款予一马公司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