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女子上诉遭驳回 警察伍长即起入狱

(亚庇26日讯)被控非礼女子罪成的警察伍长,遭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上诉,谕令他即日起入狱2年兼鞭笞1下。

44岁的马哈迪阿布纳瓦斯乃被控于2016年10月26日晚上7时40分左右,在亚庇警局刑事罪案调查组的办事处前停泊的一辆桥车内,非礼一名30岁的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案件经审讯后,推事庭于2018年8月13日判决被告罪名成立,但批准他暂缓执行刑罚,到高庭上诉。高庭于今年3月18日驳回被告上诉,允许他暂缓执行刑罚,到上诉庭上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妮帕法丽库拉为首的三司在宣判时,指上诉方未制定此案的妥当法律问题框架,同时也缺乏合理的理由延迟提呈上诉通知书,遂驳回上诉被告的申请,谕令他即日起入狱服刑。

上诉庭三司的成员还包括拿督苏邦莲和那杜哈欣韩查。被告是由张建明律师代为上诉,并由副检察司古海雅狄哈隆代控方答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