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儿 电召车司机不认罪

(亚庇20日讯)一名兼职电召车司机的父亲在法庭被控性侵犯女儿,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该名52岁的父亲乃被控于10月3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甘拜园岭一座公寓单位的睡房,意淫揉挤和舔舐12岁女儿的胸部,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达希雅洁恩要求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被告对不获保释没有异议,但强调将会聘用辩护律师。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11月17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