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一名华裔承包商在法庭面对拥毒和吸毒共3项控状,法庭展延案件过堂,以待相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34岁的张志发(译音)乃被控于10月14日傍晚6时在兵南邦某公寓单位的睡房,拥有重约9公斤又259.59克的大麻,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他同时也被控于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重约21.70克的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另一项控状则指他于10月15日凌晨12时零5分,在亚庇警局被验出吸食毒品,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要求初级法庭主簿官丽达昆赛择期过堂,指出被告面对的控状不具保释条件。
主簿官遂择定被告拥有大麻和吸毒的案件于11月24日过堂,拥有摇头丸的案件则于12月7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