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前女友女儿案审结 法庭明年1月宣判结果

(亚庇22日讯)“强奸前女友女儿案”审结,法庭择定明年1月31日宣判审讯结果。

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是在辩方结束传召证人出庭抗辩后,择定上述宣判日期。法官同时也谕令控辩双方,于12月19日前总结书面陈词,并于明年1月13日前回覆各自的陈词。被告获延长保释外出。

60岁第李察黎奇再尼乃被控于2018年2月25日下午1时许,在兵南邦甘榜基瓦杜一民宅强奸一名17岁的弱势群体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K)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遭初审时共传召了7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传召了3人出庭抗辩。此案是由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负责检控,被告是由凯鲁丁诺丁律师和凯特琳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