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水门案 第三被告退休后 临时合约受聘担任顾问

(亚庇13日讯)沙巴公共服务分局退休部门的女行政助理,在沙巴水门案的审讯时告诉反贪污法庭,前沙巴水务局副总监林南柄(第三被告)从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的退休福利金总额为45万零924.98令吉。

此案的第30名证人嘉米拉巴克里(59岁)是在反贪委会副检察司哈勒斯柏卡斯的引导下,宣读书面证词供证。

她说,第三被告在政府部门共服务了37年10个月又13天或454个月。她过后将第三被告每年所得的金额列表呈堂。

第三被告的主辩律师拿督陈富泉过后向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指出,有关列表中2017年至2022年所记录的退休福利金数据与本案无关,要求从证词中剔除。副检察司对此没有异议,法官遂批准有关数据被剔除。

此案的第31名证人艾莎依丝迈(52岁)过后在出庭供证,她曾担任州财政部的会计行政和管理部助理秘书。

她告诉法庭,第三被告在退休后曾以临时合约方式,受聘担任州政府机构的工程技术顾问,月薪介于8千令吉至1万零272令吉之间。她所呈堂的书面证词尾段也指出,州政府曾付还2016年9月份的薪金予第三被告。

法官在上述两名证人完成供证后,展延案件至2月2日续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