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今日建议政府尽快落实破坏公物法令以遏制公物被破坏的威胁。破坏公物行为几乎每天都发生并对我们的社会和人民福祉构成严重威胁。
全国各地都面临着公物被破坏的问题,这种行为令人沮丧,特别是导致公共设施无法使用。而且导致地方当局必须花费数千万令吉修复遭到破坏的公共设施和财产。
各地方当局执行的现有破坏公物行为的法律不足以使我国摆脱这个问题,因为只是罚款很小的数目。因此,我们需要制定新的联邦法令来解决这个问题,其中应纳入强制社区服务以公开羞犯罪者。
李氏建议拟议的破坏公物法令应规定:1实施任何破坏行为的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应按照有关当局确定的时数承担强制社区服务的责任。2 对于惯犯(三次以上),犯罪者一经定罪,可判处不超过三年的监禁,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1 条的规定,处以鞭刑。虽然破坏行为的盛行可能不会引起恐慌,但它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严格的法律来处理这个问题。
李氏指出人民必须通过教育、灌输良好价值观、社会责任和公民意识来解决破坏公物行为。然而,仅靠教育是不够的。它必须有严格的立法和强有力执法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