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权芳:管制沙第二家园计划联邦旅游部无立法权

(本报讯)于本月正式登场的新版沙巴大马我的第二家园计划(SM2H)继续受到联邦旅游、艺术及文化部的批评,沙巴法律协会卸任主席拿督陈权芳昨日挺身「释法」,指联邦旅游部并无立法权管制该计划。
他指出,事实上,该计划立法权是在联邦内政部及沙巴州政府手中,联邦旅游部只是拥有这方面的行政权。
他说:「大马并无特定法令管制与实施我的第二家园计划,只有联邦内政部及移民厅有权(批准该计划),沙巴州政府则是根据联邦宪法条文,控制外国人进入沙巴。」
陈权芳是在亚庇接受记者访问,回应沙巴第二家园计划继续受到联邦旅游部的批评时这麽表示。
联邦旅游部还指表示希望沙巴有关第二家园计划的任何决定,都必须遵守1992年联邦旅游业法令的规则和规定。
无论如何,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刘静芝前日指出,沙巴第二家园计划自本月1日推展及接受申请以来,已取得「巨大反响」,州政府方面接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询问,尤其是东南亚,甚至美国人也提出询问。
沙巴绝对有权独立
实施第二家园计划
●陈权芳昨日反问联邦旅游部,联邦旅游业法令那一部份有提及第二家园计划,并谓该计划是在1959/63年大马移民法令的法律框架下运作,「1963年大马协议及联邦宪法赋予沙巴宪法权利及特殊移民自治权,州政府完全有权力独立实施第二家园计划。」
他说,联邦旅游部要求申请人透过注册代理的规定,既然不具立法地位,则只是一项行政措施,这将引发了其法律可执行性的质疑。
他说:「此类政策可能会受到质疑,特别是当它们与其他法律原则或权威相冲突时;这项要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多只是一种操作指南,而不是法律上的必要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挑战或绕过。」
陈权芳表示,沙巴对其移民政策拥有绝对权利,这在逻辑上也适用于第二家园等计划,这种自主权可以让州政府任命自己的代理人来处理申请。
他说,联邦旅游部于今年5月单方面暂停所有处理第二家园计划申请的代理商,包括沙巴的代理商,「似乎侵犯了沙巴的管辖权。」
他说:「联邦旅游部停止处理新的第二家园计划申请的凸显了联邦和州当局之间的紧张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二家园计划的法律基础以及行政政策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凌驾于沙记自治之上,特别是在移民方面。」
陈权芳指出,既然这种暂停被视为越权,沙巴可以在法律上证明任命自己的代理人继续处理申请;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已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表示如有必要,准备独立管理该计划。
他说:「这种情况凸显了联邦和州当局在移民相关计画上的潜在冲突,有效的协调和明确的法律框架对于避免此类冲突至关重要。
「理想情况是,双方进行谈判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需要联邦旅游部重新考虑其指令或就其权力范围提供法律明确性。」
陈权芳指出,如果这个计划处理得不好,或会影响外资对大马的信心,但透过果断地向前推进,沙巴可以确保第二家园计划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吸引外国人并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和投资。
他说:「州政府必须善用其法律地位和已经进行的准备工作,启动第二家园计划,从而兑现其对经济成长和区域自治的承诺。」(020)

拿督陈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