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伯良重申淨税收条例 是沙巴参组大马条件

 (本报讯)沙巴独有的40巴仙淨税收条例起草人拿督叶伯良昨日重申,该条例正是沙巴当年选择参与组织马来西亚的条件,否则,沙巴就不会成为大马的一部分。
  他表示,他一直以来就强调这40巴仙淨税收就是沙巴成为大马一部分的关键原因,「如果没有将这项保障写入联邦宪法,沙巴就不会成为大马组成的一部分。
  他指出,该淨税收旨在确保沙巴在联邦内的财务稳定,即是联邦可以将该60巴仙款额用于国防等联邦职责方面,而沙巴则动用该40巴仙款额推动联邦政府服务以外的项目。
  叶伯良是为沙巴脱离英殖民地及大马成立的关键人物之一,他是在日前在亚庇举行的「五份之二沙巴收入分成和背叛政治」演讲中这麽表示。
  也是人民党时期州内阁部长的他表示,这种税收安排并不是沙巴独有,根据沙巴的要求,新加坡当年谈判时也获得了其收入的60巴仙分成,只不过安排略有不同。
  他表示,新加坡方面的安排是必须收取收入并支付费用,然后将40巴仙的淨额汇给联邦政府。
  叶伯良表御,这项分享协议早期实施进展顺利,联邦政府在马来西亚成立后的头几年向沙巴支付40巴仙淨税收,惟在发两起极具破坏性的事件后打乱了这项安排,那就是新加坡于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以及1969年的「五一三事件」。
  他说,「五一三事件」导致联邦政府在沙巴乃至全国颁布紧急状态,并「暂停」联邦宪法;然而,他认为这被用作停止向沙巴付款的借口。
  他说:「我认为有些人非常聪明地利用这个借口,说『现在联邦宪法已暂停,因此,没有必要再根据宪法向沙巴支付40巴仙淨税收』,但这是对联邦宪法的背叛,导致沙巴没有得到应有的份额。」
  对解决问题持乐观态度
  ●尽管遭遇了这一历史性挫折,叶伯良对近期事态发展仍持乐观态度,「我很高兴得知今天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已承诺做出修正,并让沙巴拥有公平的收入份额。」
  他指出,此外,沙巴法律协会已将此事告上法庭。
  他说:「解决办法在于耐心,现在,联邦政府涉及其中,州政府涉及其中,沙巴法律协会涉及其中,法庭也涉及其中,我希望能有一些成果。」
  他也说,该淨税收下的至少八成收入可以轻松固定,另外二成可能会受到质疑。他列举几个容易计算的收入来源,包括印花税、道路税、出口税、石油税、许可证以及联邦政府对沙巴贷款收取的利息。
  叶伯良重申,40巴仙淨税收的想法起源于他在澳洲读书,「我在那里学习经济,包括联邦金融,那里的法律不同;在澳洲,所得税是由州政府制定的,联邦政府直到战争时期才开始征收所得税。」
  至于为什麽前沙巴州政府,如人民党及巫统执政时,借由与联邦政府关系良好,却没有追求40巴仙的要求,他说:「人民党州政府也有自己的问题,而当时的联邦政府大部分时间都在敦马哈迪的领导下。
  「只要人民党政府提出要求,就会得到满足他们,以致有足够的钱可以花,此外,大马当时仍处于紧急状态也是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叶伯良表示不认同沙巴因为这个问题而脱离马来西亚,「如果你离开大马,你就失去了淨税收,离开还有什麽意义呢?如果向你借钱的人不还钱,你会与债务人脱离关系吗?脱离关系后你就失去了一切,所以,这不是一个解决方案。」
  应提高石油产品销售税
  ●针对沙巴州可以提高石油产品销售税以收回部分有争议款项的建议,他同意这可能是潜在的解决方案。
  「目前,州政府正在征收百分之五的石油产品销售税,每年约为15亿令吉,如果我们将其增加到10巴仙,这意味著你将获得另外15亿令吉。为什麽不这样做呢?州政府有权力和权利这样做。」
  他也追忆当年他受唐纳史蒂芬委托拟订该淨税收建议,后来交由罗思仁及唐纳史蒂芬,再由马来亚等组成大马的伙伴接纳列入大马协议及联邦宪法。
  他说:「新加坡的情况是60巴仙,而砂拉越选择固定金额,然后每年增加,他们(砂拉越)要求五年内固定金额,然后在五年内增加,之后每五年增加一次,这就是他们的方式。」

拿督叶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