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造假電子臨時工作簽證.印度青年共罰1萬5千

(亞庇6日訊)一名印度籍青年被控持有造假的電子臨時工作簽證,面對兩項控狀的他承認所有罪狀,遭法庭判決罰款共1萬5千令吉。

28歲的戴溫庫瑪乃被控於3月23日早上10時30分左右,在亞庇國際機場内陸入境的移民局櫃檯,被揭發其旅游簽證已於2025年11月27日失效,在沙巴逾期逗留3個月又24天,觸犯移民法令第15(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5(4)條文下被判刑。

第二項控狀則指他於相同的時間和地點,持有造假的電子臨時工作簽證,觸犯移民法令第56(1)(l)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56(1)(aa)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認所有罪狀,向地庭法官賀曼胡欣求情,盼以罰款輕判。來自移民局的主控官海魯波納則要求法官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遂判決被告在首控狀罰款1萬令吉或以6個月的牢獄代替,次控狀則判決被告罰款5千令吉或以4個月的牢獄代替。

另一方面,共有3名菲律賓籍男子和2名印尼籍女子,於今年2月和3月在移民局於丹南地區展開的掃蕩行動中被逮捕。他們被控非法入境沙巴,觸犯移民法令第6(1)(c)條文。

另有1名菲律賓籍男子被控重犯非法入境,觸犯移民法令第36條文。5名非法入境的被告先後承認罪狀,遭法官判決他們各入獄4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重犯非法入境的菲男,遭法庭判決入獄4個月,而他重犯非法入境的控狀,則增刑6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所有被告服刑期滿後,交由移民局遣返原居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