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随着2026年反霸凌法令引入共同责任概念,若孩子被裁定涉及霸凌行为,父母也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这项条文是该法令的主要改革之一,将霸凌行为的责任范围,从霸凌者延伸至其家属。
她说,这种做法不同于大多数刑事罪行,后者通常只涉及犯罪者,而反霸凌法令则纳入共同责任元素,家庭成员也可受到约束,包括罚款等等。
“根据这项法令,我们纳入(父母)责任条文。因此,缴纳罚款等事项也将约束着家庭成员。我们把责任转移,或向家长施加共同责任。”
她今日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主持反霸凌仲裁庭总部推介礼后,向媒体这么说。
阿莎丽娜指出,设立反霸凌仲裁庭是基于霸凌案件数量日益增加且情况令人担忧,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包括导致人命伤亡的案件。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管道提高孩子们对霸凌行为严重性的认识,让他们不再把霸凌视为微不足道的事情。”
一共有56名来自法律界及儿童相关领域的专家获委任为仲裁庭成员,以处理转交至仲裁庭的案件。
她说,仲裁庭总部将设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但审讯程序可在全国各地进行,包括学校、法律援助局办公室,或通过线上方式举行。
为了扩大司法可及性,全国设有6个实体及线上审讯区,以善用法律事务组、破产局、法律援助局及闲置法庭设施等现有资源。
她指出,若霸凌事件发生在学校或宿舍范围以外,受害者也有权直接向反霸凌审裁庭提出申诉,而无须通过相关机构管理层。
为方便公众提出投诉,仲裁庭也设有网站,提供线上登记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