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旨在让命案处理程序更为明确的验尸官法案,预计将于明年提呈国会。
她说,该法案原定今年提呈,但考虑到今年10月将会是2027年财政预算案的会期,因此明年更为合适。
阿莎丽娜今日推介“公众对制定验尸官法案的意见调研”后对记者说,制定该法案的其中一项期望是设定更明确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及详定验尸官在处理一宗命案中的职责。
“我们希望凭借这项法令,我们能够制定特定的SOP,让所挑起的问题都能获得解答。我们不要每次发生命案时,(死者)家属需四处寻找答案。”
她说,尽管现有法律已对命案的调查程序作出规定,但未来的验尸官法令将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并提供更全面的明确执行方式。
较早前,阿莎丽娜在致词时指出,政府正考虑制定验尸官专法,主要有3项目标,即建立明确且全面的法律框架、建立更有序、独立及透明的验尸官制度,以及在通报每一宗命案后,厘清每一方的责任。
“我们所要建立的制度,不仅可确定死因,也能找出弱点,以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如果一宗命案揭露制度中的弱点,验尸官的结论不应只停留在档案中,因为从案件中汲取的教训,能帮助我们保护其他人的生命。”
阿莎丽娜说,大马目前已有刑事程序法典规定的验尸庭执行框架,尤其是第328至341A条文,以及2019年2号实践指令(Arahan Amalan)。
不过,她指出,目前的命案调查越来越复杂,因为涉及数码证据、鉴证分析、医疗记录、体制安全,以及各机构之间的协调。
她说,仍在进行的扎拉命案验尸庭程序是其中一个例子,提醒各方务必重视证据管理、解剖、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家属的沟通。
阿莎丽娜也援引已故莫哈末阿迪、赵明福,以及在扣留期间死亡的古甘和峇拉穆鲁甘案件,借此提醒各界,当对一宗命案产生严重疑问时,独立、详尽且具公信力的程序至关重要。
她说,大马人权委员会、大马律师公会、敦再丁委员会报告,以及赵明福命案皇家调查委员会,也曾提出进行相关法律改革的必要性。
“原则很简单,司法公正不能取决于某宗案件是否成为网络热议事件。每一宗必须强制通报的命案,都必须获得同等及适当程度的审查,无论它是受到全国关注,还是只有一个家庭为之悲痛。”
另一方面,她提到,政府也在研究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以作为一个长期、专门且有架构的机制,负责研究国家法律,并以有系统、持续、独立及以证据为基础的方式,提出改革建议。
她说,法律改革不应是临时起意,或只在发生危机时才推动,而是需要有规划的进行,以确保国家法律框架始终符合时宜,并能回应社会当前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