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菜贩 被控虐狗罪名成立 坐牢一天罚7千

(亚庇3日讯)一名女菜贩在此间地庭被控虐狗,俯首认罪,被判入狱一天及罚7000令吉,或以七天监禁代替罚款。

被告拉蒂花,53岁,被控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两点至晚上八点半之间,在吧巴京那律莎宾都达迈班带洛高宜,身为一只黑色公狗的主人,任由它生病及痛苦而未加理会,触犯动物福利条例第18(I)(e)条文。
(最高罚款十万令吉或三年监禁)。

案情指出,报案人为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珍妮锺,指她接获妇女玛丽莎陈投报说她的弟妹被一只狗咬伤而送医,她(报案人)前往察看后,见到该只狗生病的肚内有32支缝衣针,奄奄一息,经治疗后已康复。

被告身为狗主,认罪后求情说她育有三个子女,不要判她坐牢,否则孩子没人照顾,她是一名单亲妈妈。法官艾奴莎玲考虑以上切宣判她入狱一天及罚7000令吉,或以七天监禁代替。(050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