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法庭今日宣判一名被控欺诈27万令吉的华裔长者罪名成立,判决入狱4年,罚款1千令吉,同时赔偿受害者2万令吉。
69岁的被告梁德义(译音)乃被控在2014年5月22日至同年9月8日之间,在加拉文星一家银行分行,欺骗一名56岁的蔡姓男子交出了27万令吉,以代为处理申请环滩岛土地的事宜,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推事艾费阿古斯在宣判时指出,被告在抗辩时指受害者分别以6张共计27万令吉的支票,载他到银行提款后,又将他载到一停车场取走款项。
他表示,被告的说词不足为信,在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裁决辩方没有成功对控方的指证挑起合理疑点,宣判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麦佐马和,今日由关兆伟律师代为出庭聆讯。他在向推事求情轻判时指被告健康状况欠佳,怀疑患有肾脏疾病。
他说,被告目前住在女儿的家,仍需照顾妻子和2名年龄分为8及9岁的孩子,盼初犯的被告获轻判。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指出,被告选择否认罪状,花费了控方相当多的资源和时间传召证人指证罪行,盼法庭依法判决,以资警诫。
推事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决被告入狱4年,刑期从今日算起,罚款1千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赔偿案件受害者2万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
关兆伟律师在推事宣判后,申请暂缓刑罚,以便对判决进行上诉,唯推事谕令辩方先到高庭注册,再回到推事庭做出申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