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巴法律协会前任主席苏观山昨日指出,沙巴州政府可以援引1960年沙巴公共卫生法令实施联邦行管令以外的防疫措施,而该法令阐明全国卫生总监及沙巴卫生总监都有责任履行该法令下的指令。
他指出,其实,沙巴公共卫生法令可以促成州与联邦之间的相辅合作,该法令未违反1988年联邦预防及控制传染病法令。
他说:「可以说的是,州政府可以透过『地方政府余权』来实施联邦行管令以外的新增限制,这包括控制及关闭他们辖下的公共游乐场、道路、街道等,以应付地方上的需求,这都不会妨碍或不利于联邦行管令,而是一种相辅。」
苏观山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表示,此外,沙巴亦可援引1961年沙巴地政法令,透过营业执照管制职场与工商业等活动。
因此,他指出,联邦政府于本月1日宣布放宽行管令乃对各州不和谐的行为,事实上,大马只是由各州组成的联盟,各州拥有一定的权力,彼此间须循州及联邦权限列表行事,「不应该以人民生命安全来争执这个问题。」
苏氏表示,事实上,联邦预防及控制传染病法令本身亦无条文说明复业的问题,因此,指联邦政府拥有饬令复业的权力,是不正确的。
他说,沙巴各领域一般上都支持州政府的暂不放宽的立场。(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