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发廊增收卫生用品费 惟不得趁机牟利

经过了近3个月的暂时关闭,发廊将在6月10日重新获准营业。虽然发廊重开必须使用即用即丢的卫生用品而增加成本,但贸消部长亚历山大强调,业者仅能适度增加收费,而不可趁机牟利。

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今日发文告强调,发廊可以向消费者增收额外费用,但不可过度增加消费者负担。

“例如,理发过程只用到口罩、即用即丢的罩袍、手套、净手液,因此发廊除了征收理发的费用外,只可以向消费者征收这些物品的成本。”

一般估计额外费用不超十元

他举例,如果发廊使用的是3令吉的罩子、50仙的手套、30仙的净手液用量,总共只花费3令吉80仙,因此发廊不得征收高达10令吉的额外费用。

亚历山大指出,贸消部将会派员到市场上的发廊巡视调查,以确保不会有无良商家借机牟利,加重消费者负担。

他也建议,发廊或美容院应展示出每个防疫物品的价格表,以让消费者清楚明了地检查额外收费是否合理,避免混淆。

他提醒,若消费者发现发廊或美容院业者趁机牟取暴利,可透过WhatsApp(019- 2794317)、拨打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e-aduan@kpdnhep.gov.my)向贸消部投报。

上述投报将会在《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条文下调查。违法的商家,最高可面对5万令吉罚款,再犯则可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至于违法的个人,若罪成则可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则可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业者协会建议增收5到10令吉

据报道,大马美发组织协会(Malaysian Hairdressing Groups Association)昨日指出,该会旗下7个成员组织已大致协议,发廊重启后向每名顾客征收5令吉至10令吉的防疫措施费用。

大马美发组织协会在面子书专页,已公布了贸消部发布的发廊与美容院复业指南。

6月10日可恢复的服务包括:剪发、洗发、剃胡子、美发、护发、护甲、指甲彩绘(pedicure和manicure)、洗脸、护肤及修眉服务。

不过,掏耳朵、修剪鼻毛服务,或是头部、肩膀及身体按摩服务,在复苏期限行令下仍然不获允许。

其中,理发师为顾客理发时强制必须全程戴口罩及手套,理发过程不可超过1小时。同时,当局也“鼓励使用”面罩、即用即丢的罩袍。

至于顾客接受理发时,则必须要穿上即用即丢的罩袍(apron/cape/cloth),当局也鼓励戴口罩。

此外,当局规定每次理发前及理发后,所有座椅、剪刀及梳子等器具都必须消毒,且不可共用毛巾;理发师完成理发后也必须洗手消毒,换上新的手套。

这份指南也提醒,所有即用即丢的口罩、手套、罩袍等等,都必须置于密闭的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