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拉验尸庭】专家:死者日记情绪化内容|证实为本人亲笔书写

(本报讯)扎拉验尸庭週三晋入第77天讯审,文件及笔迹鉴定专家林蒂妮加尼申博士继续供证,她指出,死者日记中记录“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死去”之个人情绪化内容,证实为她本人亲笔书写。

为本案第74名证人的她是在接受代表5名涉及相关案件的少年其中4人的辩护律师阿兹希阿里辛盘问时作此表示。

阿兹希援引法医精神科顾问蔡诗鸿医生所撰写的心理尸检报告,当中提及一本编号W2的日记,并确认其中一则日期约为2025年6月17日的记录。有关内容写道:“我的心理也不够坚强,如果人生真的要这样走下去,我宁愿死了算了。”

该名律师询问证人:“根据医生的鉴定结论,W2日记中写着‘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死去’的内容,是扎拉本人的笔迹,对吗?”,证人回答说:“对。”

该名律师随后再问:“由于医生并未提出W2日记曾遭修改或篡改,因此根据医生的证词,这段内容属于扎拉原始书写的记录,对吗?”证人再次回答:“对。”

针对另一项提问,证人解释,鉴定报告中的“无法下结论”,是指依据现有材料,她无法作出安全或最终确认。

她表示,这也反映出在笔迹鉴定过程中,拥有数量充足且适合作比对的样本至关重要。

证人也表示,有关呈堂文件原作者本身有可能删除、修改或涂抹自己所书写的内容,因此文件出现涂改痕迹,并不必然意味着曾遭他人篡改。

她表示同意,同一名书写者也有可能在事后使用不同颜色或不同种类的笔,继续补写或增添内容。

不过,她指出,如果是为了修改内容,或是在原有文件中补充资料而改用另一支笔书写,则“显得有些不寻常”。

她指出,由于马来西亚缺乏相关数据库,因此未能进行墨水年代鉴定。(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