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纳吉所有7项罪名成立!”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指控全部罪名成立。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基于控方成功证明纳吉涉及所有7项指控后,宣判纳吉罪名成立。纳兹兰周二中午12时17分宣判时说,辩方未能对被告的刑事失信(CBT)指控提出合理疑点。
而作为影子董事,被告受托管理资产,却出于不诚实的意图挪用了资金,即动用了4200万令吉。
“因此,我裁定被告有罪,并在7项指控中罪名成立。”
在法官作出判决后,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益向法庭求情,但副检察司拿督西丹巴兰反对。
在此案中,纳吉共面对7项涉及SRC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线及1项滥权罪控。
纳吉是在2018年7月4日被起诉,即涉嫌挪用资金而被控滥权和3项刑事失信罪。同年8月8日,纳吉再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
2019年11月11日,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同年12月3日,我国历史上出现首位需要站在法庭上自辩的首相。纳吉分别在12月3日、4日和9日,用了3天时间宣读长达243页的证人声明。
纳吉在自辩中亦谈及一马公司的前身,即登嘉楼投资局(TIA),以及大马富豪刘特佐扮演的角色和SRC公司来历。
纳吉甚至在庭上表示,对于SRC公司资金被汇入自身的个人户头时,感到非常震惊。不过,其辩护律师团表示,纳吉没有为此报警,是因为当局已经展开调查。辩方也坚称纳吉是骗局中的“受害者”。
去年12月3日起进行的33天自辩环节中,共传召了19名证人,其中备受瞩目的有前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万、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前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以及前反贪会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和拉蒂花。
该案总共呈堂807个证物,期间控方传召了57名证人。
法官耗近2小时宣读判词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的洗钱案,法官耗了近2个小时宣读判词后裁定被告7项罪名成立,纳吉闻判后显得相当镇定。
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周二上午10时17分进入审讯庭,并于10分钟后开始宣读判词,先触及SRC国际公司的成立经过,并提及该公司申请贷款的批准课题,即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出的20亿令吉低息贷款。
“根据证词,纳吉是贷款的最终决策人。”
法官说:“总的来说,根据我的判断,在考虑了所提出的所有证据之后,我发现辩方未能成功驳回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对被告的可能性作出的假设或对被告提出合理的怀疑。”
因此法官宣判有关滥用职权的第一项指控罪名成立。
法官说,法庭上的证词也证实了刘特佐的介入,包括向前大马银行(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提供有关纳吉的银行帐户的指示。
对于辩方声称在某些文件中纳吉的签名是伪造的,法官说:“问题是,谁有胆量去伪造他的签名?”
这时,坐在被告栏内的纳吉背上靠着充气垫,在法官宣判首项滥权罪名成立后,还显得相当镇定。
谈到辩方的论点,即被告纳吉认为他账户中的钱来自阿拉伯捐赠,高庭法官纳兹兰认为,即使在此关键点,当被告被告知刘特佐即将进行的捐赠时,被告应采取行动核实和证明这些信息。
“没有关于捐赠的详细信息,也没有有关捐赠条件的细节。”
“是外国援助,赠款还是贷款?被告本可以拿起他的手机,尤其是与他的外交部长或沙特大使进行联系。
相反,作为首相的被告接受了刘特佐的简单确认。”
关于纳吉收到的信指他是收到(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捐款,法官说,发函者的沙地王子阿都拉兹在信中没有提及他是代表国王写信。(反贪会曾于2015年11月前往利雅得,征询沙地王子关于他所签署的4封信指向前首相纳吉捐款26亿令吉一事)。
法官说,这些信提到了一大笔钱,但被告却没有对这笔钱作出任何查证。
他说:“写信人说,他没有期望得到任何回报,这是令人存疑的。而被告,一位有才智和身为首相的人竟没有进一步调查。”
沙菲宜主张推迟判刑 高级副检察司反对
在法官纳兹兰宣判所有7项罪名成立后,纳吉显得平静,其首席代表沙菲宜表示,判罚和缓刑应押后至下周一(8月3日)。
“据我们所知,整个国家都处于封锁状态。我的当事人并没有要去任何地方。”
但高级副检察司拿督希旦峇兰反对将纳吉的判决推迟到星期一。 “法庭已裁定被告有罪。通常,缓刑是在判刑后发生。暂缓定罪?这不能暂缓定罪。”
沙菲宜在举证他推迟判刑的要求时说,判刑必须针对犯罪行为而不是人格。“我觉得此案更有趣了,在这种情况下更具挑战性(指减轻刑罚)。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案件。”
他补充说:“我们需要一些时间来进行适当的减刑申请。”
他强调,他非常认真地要求减缓刑罚,并不能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就能为其当事人减刑。
法官反问:“您是否有法庭不进行判决的先例?”
沙菲宜回答道:“是有先例但没有报告出来。”,结果法官随后问道,“那在有关案件中的被告人怎么了?”
沙菲宜则说:案件押后。它受保释条款的约束,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他表示,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的保释金为100万令吉,但前后为所有案件共支付了总额600万令吉的保释金,犹如“惩罚性金额”。
“他的帐户被冻结了。他被指拖欠16亿9000万令吉的税额。”
无论如何,法官认为其说辞当下并无说服力。因此将案件推迟至今日下午2时即作出判罚决定。
逗留证人室待审讯重启
随着高庭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罪名成立后,纳吉即被安排在审讯室隔壁的证人室,并逗留至审讯在2时重启。
由于纳吉已被定罪,因此,他不能离开该房间。 “法庭将提供午餐给他,他获准在房里祈祷。”
早前,其辩护律师团要求法庭在下周一聆听求情。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益向高庭法官提出申请时说,那是因为他将传召一或两名证人支持这项求情。
他说:“支持减轻刑罚因素并非一项新鲜事,法庭把求情延期至周一,不会对控方构成不利影响。
无论如何,法官纳兹兰仍决定展延审讯至下午2时,以对该项申请作出决定。
他说:“若(对辩方陈词)没信心或不满意,法庭将直接判刑。”
隆警到场执法
没守SOP罚千元
警方将针对周二早上在吉隆坡法庭听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公司案件的民众,没有遵守防疫新常态,包括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离,发出1000令吉的罚款传票。
全国刑事调查局副总监米尔副总监周二受询时,证实已立即指示吉隆坡警方到场执法。
他说,警方可以在《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下执法,发出1000令吉罚款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