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失窃贼赃 男子入狱3个月

(亚庇11日讯)男子被控拥有失窃贼赃,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3个月。

40岁的拉斯末慕斯拉乃被控于8月4日中午12时,在布打丹甘拜哥迪瑶一间没有门牌的木屋前的大树附近,拥有一部失窃的搅拌机和一捆电线,并知悉这些物品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推事艾费阿古斯求情时,要求轻判。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指出失窃的物品价值约千令吉。

推事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今日算起,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他也谕令控方将起回的失窃的物品,物归原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