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贿赂警员控状罪成 巴籍零售商罚款2万监禁1天

(亚庇2日讯)巴基斯坦籍零售商面对两项对警员行贿的控状,他对控状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2万令吉及入狱1天。

41岁的慕再昔阿里阿曼在首控状被指于2020年4月22日早上10时30分与被告沙里夫乌丁(39岁),共谋在亚庇某杂货店向一名43岁的助理警监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的罪行采取法律行动,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3月23日中午12时30分在亚庇某杂货店,与被告沙里夫乌丁共谋向一名26岁的普通警员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的罪行采取法律行动,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7(b)条文同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控状后,由代表律师尹薇娜安沙里代为向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求情。她指其当事人没有其它罪案记录,被告妻子为本地人,并育有3名子女,盼轻判初犯的被告。

反贪委会主控官拉惹星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法庭的判刑应足以惩治贪污罪行,并警惕有意行贿者和制止此类罪案发生。

法官经考量后,在首控状判决被告入狱1天,罚款1万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在次控状则判决被告入狱1天,罚款1万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两项刑罚同时执行。

拉惹星在庭外受询时说,另一名被告沙里夫乌丁的案件将于6月3日至4日展开审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