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高庭今日撤销慕尤丁去年所签署的一项拘留令,原因是他签字时使用别名,而非登记的真实姓名。
慕尤丁的身份证马来文注册姓名是“玛希亚丁(Mahiaddin Md Yasin)”,而不是一般人常用的“慕尤丁(Muhyiddin Mohd Yassin)”。
而法院今日正是因为他的签字不是注册的真名,而裁定拘留令无效。
此案的申请方是来自沙巴的阿旺(Awang Sari Lasikan),他于2020年3月10日遭政府关押而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不过他如今已获释。
当时,阿旺的拘留令是慕尤丁所签署。
阿旺的律师丹尼尔( Danial Amir Hamzah)向《当今大马》表示,司法专员诺莎丽达(Norsharidah Awang)批准阿旺的申请。
别名签字不符法规
丹尼尔表示,高庭同意申请方的说辞,即慕尤丁不应该使用身份证注册姓名以外的名字来签署拘留令。
“新政府(即国盟政府)去年3月初接管,那时没内阁,慕尤丁身为当时的首相,他履行内政部长的职务。”
“其中包括签署《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预防措施)法令》下的拘留令,包括在2020年3月9日签署我当事人的拘留令。”
“我们向沙亚南高庭入禀申请,挑战这份拘留令的有效性,因为上面的慕尤丁签字不是政府宪报的名字。”
宪报写“玛希亚丁”
“《1969年部长职务法令》(Ministerial Functions Act 1969)之下,宪报的名字是‘玛希亚丁’,也是他身份证上面的姓名。”
“今日,高庭裁决,首相或部长的任何行政决策或行动,都必须使用宪报的姓名,也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姓名,而不是别名(glamour names)。”
“这份拘留令是用慕尤丁,而不是玛希亚丁的名字来签署。因此庭方批准了我们的人身保护申请。”
他也强调,政府所拘留的许多人,他们的拘留令都是慕尤丁以非注册姓名签字,因此庭方今日的裁决可能有利于更多类似的人身保护申请。
去年原遭拘留两年
《当今大马》查阅了阿旺的律师团入禀的文件,此案是要求庭方宣告拘留令无效,因为宪报的内政部长是玛希亚丁,而拘留令签字的却是慕尤丁。
法庭文件显示,阿旺的拘留令志期2020年3月9日,由“内政部副部长”发出,当时援引《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预防措施)法令》第6(1)条文,下令在新邦令金改造所关押阿旺长达2年。
阿旺的另一名律师扎弗兰(Zafran Zafri Mohd Zaini)今日也在场。
此案的答辩方是“内政部副部长”以及柔州新邦令金改造所(Pusat Pemulihan Akhlak)的高阶执法官。联邦高级律师沙夫万(Muhamad Safuan Azhar)今日亦有出庭。(当今大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