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清洁工杀妻案”完成初审,高庭宣判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但案情指被告犯下误杀罪行。
被告在修正的误杀控状下承认罪状,高庭展延判刑,以让控辩双方对被告的刑罚做出陈词。
高庭司法专员阿拉莫蒂是在案件完成初审后,做出上述宣判。她指控方在谋杀控状下,并未成功举证,但呈堂的证据指被告已犯下了误杀罪行,遂要求被告对修正控状进行答辩。
修正的控状指65岁的清洁工人史迪蒙阿京于2018年8月29日凌晨1时30分至翌日早上7时26分之间,在亚庇甘榜哥布吉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犯下误杀罪行,造成67岁的妻子鲁毕妮摩柳不幸丧命,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后,副检察司阿兹琳雅丝向司法专员要求将初审时的13名证人证词呈堂,同时也将初审时所有呈堂的证物,一并列为此案的案情。
被告代表律师沙兰朱过后要求司法专员展延判刑,以让辩方备妥减轻被告刑罚的陈词。副检察司也告诉司法专员,她将会备妥控方要求加重刑罚的陈词。
司法专员遂展延判刑,择定3月15日续审此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