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被控贩毒的青年罪犯在拥毒交替控状下承认罪状,遭高庭判决入狱5年兼鞭笞10下。
被告的刑期是从2017年8月11日被捕算起,换言之,他在完成鞭刑后便服刑期满,重获自由。
在犯案时18岁的沙哈鲁丁少夫丁在交替控状下,被指于2017年8月11日晚上8时45分左右在吧巴京那律巴鲁路一间建筑旁,拥有淨重84.03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原本在贩毒控状下否认罪状,控方于初审时传召4名证人供证后,辩方在审讯途中获检察司署批准陈情,允许被告在交替的拥毒控状下被控,被告遂承认罪状。
被告是由海鲁威朗律师和周万发律师代为辩护,周万发律师针对刑罚求情时告诉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被告遭延扣了近5年之久,期间已对罪行感到非常懊悔,盼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做人。
他说,被告承诺在出狱后远离损友,并将协助母亲售卖二手服饰。被告遭延扣时,也在监狱局学习了烹煮和木工的新手艺。
副检察司罗查娜阿都哈迪则强调,被告是在此案传召了4名证人出庭后,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认罪。此案的毒品淨重84.03克,根据过往案例的判刑趋势,罪成这的牢刑是在10至13年之间,以及不少于10下鞭笞。
高庭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针对刑罚陈词后,判决如上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