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5日讯)反贪污庭今天宣判“公务员批准自肥合约案”的被告,在3项使用造假文件控状罪名成立,判决入狱共1天兼罚款共1万5千令吉。
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在宣读判词时,指辩方在抗辩时,未成功反驳控方呈堂的确凿证据,遂裁决被告在3项控状罪成。
被告代表律师哈密依斯迈过后向法官求情,盼对初犯的被告从轻发落,以罚款判刑。他指被告与妻子育有7名子女,其中2名小于6岁,其余5名都在求学中。
副检察司娜蒂雅珊巴旦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从合约中获利,并间接造成2名竞标者失去可得标机会。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决被告在每项控状入狱1天兼罚款5千令吉,若未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所有刑罚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入狱共1天,罚款共1万5千令吉。
45岁的三苏基干是一名公务员,3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月至10月之间在吧巴医疗及康复中心使用造假文件,为自己的公司取得供应合约,价值共16万3千437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71/465条文。(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