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继妹罪成 青年入狱9年打2鞭

(亚庇27日讯)法庭宣判被控性侵犯继妹的青年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共9年兼鞭笞2下。

地庭法官乌慕卡栋在宣判时说,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的罪行,遂裁决被告罪成。

犯案时年仅20岁的青年乃被控于2019年4月12日晚上7时24分左右,在加雅岛甘榜洛古莱一间民宅的睡房,以性爱为目的强迫12岁3个月大的继妹替他口交,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b)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a)条文同读。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6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传召2人出庭抗辩,全案审结。

遭判罪成的被告过后向法官求情,盼减轻刑罚。副检察司尼占阿末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此案受害者年仅12岁。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b)条文下入狱7年,在增刑的第16(1)(a)条文下判决被告入狱2年兼鞭笞2下。被告的刑期从2019年6月10日被捕算起,服刑期间需接受辅导,服刑期满后尚需接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