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受保护动物遗体和肉块 华男3控状罪名成立

(亚庇27日讯)法庭宣判被控拥有受保护动物遗体和肉块的华裔男子,在3项控状皆罪名成立,并展延案件至5月20日判刑,以让控方将“受害物种影响陈述书(Species Victim Impact Statement)呈堂。

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在宣判审讯结果时说,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举证,遂裁决被告在3项控状皆罪成。

她过后展延判下刑罚,谕令控方对控状中提及的受保护动物,以书面陈述这些物种遇害后所造成的生态冲击。她同时也谕令辩方提呈书面求情。

64岁的钟恩钦(译音)在首控状被指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2时50分在古打毛律商店区某金铺,非法拥有重36.10公斤的受保护水牛肉(爪哇野牛)。次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非法拥有重4.8公斤的受保护水鹿肉、4条重3.4公斤的腿肉和1只水鹿角。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地点和时间,非法拥有5只已无生命迹象的马来大狐蝠受保护动物。三项控状指他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1)及41(2)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6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自行出庭抗辩,全案审结。案件是由主控官阿都卡林负责提控,被告由关兆伟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