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欺骗控状 无业华男否认有罪

(亚庇5日讯)一名无业的华裔男子分别在两个推事庭面对3项欺骗控状,涉及款项达6千580令吉,他否认所有罪状,获允许以6千令吉保释金外出。

32岁的朱逸平(译音)乃被控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4时42分在下南南一间汽车电池公司,欺骗该公司交出了6个价值2千610令吉的汽车电池,并给予了该公司一张不存在的网上交易收据。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21年5月22日下午1时46分在相同地点,欺骗该公司交出了2个价值660令吉的汽车电池,并给予了该公司一张不存在的网上交易收据。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21年5月28日早上9时21分在相同地点,欺骗该公司交出了6个价值3千310令吉的汽车电池,并给予了该公司一张不存在的网上交易收据。

3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告否认所有罪状。

推事乐芙莉遂择定被告的第一和第三项控状于8月3日过堂,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以2千令吉及2人担保外出。推事史蒂芬妮择定被告的第二项控状于7月19日过堂,允许被告以2千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

上述案件分别由凯万依尔申警长和苏西古毕警长负责提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