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明年1月审理 纳吉司法检讨申请

(吉隆坡讯)前首相纳吉上个月申请司法检讨SRC上诉案终审裁决,联邦法院如今择定将在明年1月审理。

纳吉代表律师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向《当今大马》证实,联邦法院主簿处今天下午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今年12月2日进一步案件管理,并于明年1月19日起聆审。

“法院择定2023年1月19日、20日和26日聆审司法审核。”

除了法翰外,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以及其他代表律师沙菲卡(Syafiqah Sofian)和阿尔凡(Mohammad Arfan Wan Othman)也有出庭。

控方代表则有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和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

要求新一批法官审理

在本次司法检讨申请中,纳吉要求新一批法官检讨,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8月23日的裁决。

当时其他法官有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与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根据通知书,纳吉也要求检讨法院之前驳回他提出的三项临时申请(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

这三项申请分别是纳吉之前要求提呈新证据,以证明SRC案承审法官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重审案件。

除此,纳吉之前也要求延审以让其律师拥有更多时间准备,以及求东姑麦文退审。

纳吉呈二申请双管齐下

倘若法院批准司法检讨申请,除了无罪释放外,纳吉可能可在新一批法官下,重审SRC上诉案。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裁定纳吉在SRC案中罪成,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随后,纳吉双管齐下,除了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外,还通过沙菲宜律师楼于9月6日提交申请,要求司法检讨法院本身的上述判决。

纳吉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除了SRC国际公司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失信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