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缣 促沙政府仿联邦修正房屋发展法 工程停滞半年以上视同触犯刑事罪

(亚庇讯)沙巴州政府受促彷效联邦政府实行的2012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修正法令,将工程停滞6个月或以上的房屋发展活动列为触犯刑事罪,从而保障购屋者的权益。

民主行动党亚庇区原任国会议员陈泓缣日前与路阳州议员冯晋哲,就甘拜园高级公寓买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呼吁。这批买家全是有关房屋发展工程延误的受害者。

陈泓缣表示,根据2015年签署的买卖合约(SPA),购屋者本应在2018年(36个月内)拿到屋子钥匙,可是到现在已经整整7年,整个项目还在兴建中,完工遥遥无期。

“很多购屋者在等待屋子竣工的同时只能租房子住,每个月还得支付数千令吉的房贷,因为高达项目已完成85%,购屋者要开始缴付相等的贷款。”

他透露,该高级公寓距离市区不到5公里,位置不算远;整个项目共有125个单位,建筑面积从965到2660方尺,2015年推出时售价60万零3000令吉和190万令吉,这个价位肯定能弥补建筑材料成本的上涨。

另外,陈泓缣提到,沙巴有很多商业或房屋发展项目出现工程延误或烂尾问题。

他表示,沙巴私人界的房屋发展活动受到1987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的约束。根据这法令,发展商必须遵守所有要求才能获得有关计划的发展执照。

在这法令下,“废置房屋发展”指的是发展商拒绝进行或延误、暂停、停工或停滞工程连续6个月或以上,又或超过买卖合约规定的竣工期限。

陈泓缣指出,该发展商以冠病疫情管制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可是一年已经过去,购屋者还没有拿到钥匙。

陈泓缣指出,在西马,2012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修正法令引入新规定,凡是房屋发展工程烂尾可视为触犯刑事罪,发展商可被罚款25万令吉至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又或两者兼施。

然而,他说,沙巴的上述法令并没有这项规定,导致不能警惕发展商,从而优先将资金用以完成在西马的发展项目。

因此,他促请沙巴州政府彷效联邦,修订过时的房屋发展法令,包括在解决分层地契问题方面,彷效联邦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修订沙巴的1972年土地(附属产权)法令。

他无奈地表示,联邦政府修订很多法令,以保护购屋者的权益,沙巴的国会议员甚至在国会参与辩论和投票决定通过这些在无法在沙巴实行的法令。

他称,如果沙巴州议会在保护购屋者权益方面无法赶上国会,也许是时候考虑在沙巴使用联邦房屋法令,包括分层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