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法庭择定被控性侵犯女儿的狼父,将于8月10日至11日面对审讯,并择期5月15日进行审前管理。
该名43岁的狼父共面对3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22年11月15日早上8时许,在保佛某棕油提炼厂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将下体放在女儿(16岁8个月)的私处摩擦,并用手指插入女儿私处。次控状指他于2021年7月杪的某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相同地点将下体放在同一名女儿(15岁4个月)的私处摩擦。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21年3月初的某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棕油提炼厂附近的小湖地区,将下体放在同一名女儿(15岁)的私处摩擦。3项控状分别指他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和第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副检察司努法依查是由副检察司林世泉代为出庭聆讯,他要求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择定审讯日期,并指出控方已移交所有提控文件予被告。
法官遂择定上述审讯和审前管理日期,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