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二十日讯)国内贸易部山打根分局于昨天下午四时在山打根北路截查一辆改装的卡车,揭发车箱内有一批走私柴油,司机逃走了,车辆与柴油被扣。
贸消部总监阿芝迪朱基里约翰今天发文指出,贸消部突击队检查该货车舱内的三个中型货箱其中一个储罐载有管制物品,即估计有1,000升柴油。
他说,涉事货车有改装,似油箱的装置在货柜内,不容易被发觉,相信是用来运载柴油类燃油,挪用并倒卖牟利。
他说,突击搜查队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扣押了这辆货车,并扣押了货车货舱内的储罐中的可疑柴油。
他说,查获了约 1,000 升疑似补贴柴油,估计价值 RM2,150.00,车辆、泵、软管和 IBC 罐等设备的估计总价值高达 RM48 ,450.00。
他说,贸消部这次行动称 Ops Tiris 3.0 ,根据初步掌握的信息,有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在卡车货柜箱内附加油箱,然后在几个加油站加满柴油,收集柴油在黑市上分发和出售。
阿芝迪朱基里说,此案将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22号法令)进行调查,重点是查明涉案个人或公司,以及补贴柴油供应的分销链,包括补贴柴油的供应来源。
他说,根据《1961 年供应管制法令》(第 122 号法令),任何被定罪的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 RM1,000,000.00(马来西亚林吉特 100 万)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并罚,并可判处第二次或第二次监禁。随后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不超过 RM3,000,000.00(马来西亚林吉特 300 万)或监禁不超过 3 年,或两者兼施。至于该公司,如果罪名成立,可处以不超过2,000,000.00令吉(马来西亚200万令吉)的罚款,而随后的违法行为则可处以不超过5,000,000.00令吉(马来西亚500万令吉)的罚款。(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