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山打根七日讯)布吉斯籍女小贩因在都鲁必斗磨场档摊涉及拥有卅种违例化妆品,结果当承认两项控罪后,共遭地庭法官艾古斯娜阿里判处罚款五千五百令吉或以坐牢九个月代替。
被告苏米雅蒂宾地达瓦里(五十七岁),首项被指涉及非法拥有廿七种未经注册的化妆品,触犯药物及化妆品法令第7(1)(a)项条文,遂遭判处罚款两千五百令吉或以坐牢三个月代替。
而次项则被指涉及非法拥有未经知会药剂部的三种护肤品,触犯药物及化妆品法令第18A(1)项条文,遭判处罚款三千令吉或以坐牢六个月代替。
案情显示,州药剂部执法组的一批官员,是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时十五分,一起到都鲁必中央巴刹附近的斗磨场档摊进行检查。
因此,官员等查出被告档摊中涉及非法拥有廿七种化妆品及三种护肤品,皆未向当局进行注册及知会当局,于是将这些物品带返调查。
有关的化妆品及护肤品当交由卫生部检验后,已被证实皆涉及违例。
承审法官艾古斯娜当下判时,谕令充公涉案的化妆品及护肤品。(22)(L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