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管工因失信公款罪被判入狱十年及鞭笞一下,向高庭上诉获得减刑五年。
被告谢氏(43岁)乃于去年4月8日在下南南一间公司失信受托管的一笔RM 52,217.00而犯下刑事法典408条文。
被告于今年十月一日向法庭直认不讳,被判入狱十年兼鞭笞一下,目前正服刑中。
被告上诉理由中,包括他的求情因素未受考虑,即他未抗辩而直认不讳,是名初犯等,而被判监十年实在太重。
副检察司则指地庭判决无误,被告的上诉应驳回。
拿督诺再雅考虑一切,宣判批准上诉,被判被告入狱五年兼鞭笞一下。{050F}
(本报讯)一名管工因失信公款罪被判入狱十年及鞭笞一下,向高庭上诉获得减刑五年。
被告谢氏(43岁)乃于去年4月8日在下南南一间公司失信受托管的一笔RM 52,217.00而犯下刑事法典408条文。
被告于今年十月一日向法庭直认不讳,被判入狱十年兼鞭笞一下,目前正服刑中。
被告上诉理由中,包括他的求情因素未受考虑,即他未抗辩而直认不讳,是名初犯等,而被判监十年实在太重。
副检察司则指地庭判决无误,被告的上诉应驳回。
拿督诺再雅考虑一切,宣判批准上诉,被判被告入狱五年兼鞭笞一下。{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