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被发现摆卖漏税香烟,一名地摊小贩被控上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二个月及罚款一千八百令吉,或以另二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兵纳克,25岁,被控于今年十一月廿三日早上在下南南斗磨场的一店前五加基,摆卖21包漏税香烟而触犯关税法令第15(3)(d)条文。
贸消部主控官卓招陈述案情指出,当天乃根据情报突击检查被告的摊档,带走三款共廿一包有疑问香烟,后来证实均未缴税。
被告直认不讳,被判入狱2个月兼罚款一千八百令吉(或二个月监代替),呈堂香烟充公,将予以销毁。
另一被告乌玛华希,被控于上月三日在必打丹一商场的杂货店内,摆售15包漏税香烟,触犯同上法令条文。
他否认有罪,获准以4500令吉及二人保释,展28日过堂。{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