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起33豪华复制车 车主被拘捕及提控

(吉隆坡24日讯)邻国的不法分子,与本地集团分子勾结,将邻国当局准备要销毁,但零件仍没有故障的豪华轿车,驾驶进入我国,过后偷龙转凤,伪造车牌及以非法取得的路税贴纸,在我国以低价出售牟利。

有33名本地人为了贪小便宜,而购买这些车子,虽然他们自称不知情及受骗,唯最终仍被拘捕及面对提控。

吉隆坡警方根据情报,自2015年到去年年尾,已找回33辆复制车,其中以本田Odyssey七人座休闲车、宝马房车、宝马迷你与马赛地房车为主,价值共300万令吉。

这些复制车的售介甚低,介于2万至5万令吉,其中一辆宝马房车,只是用了数年,但贪小便宜的本地车主,却用3万令吉买到。

警方查悉,这些复制车虽然已被更换车牌,但是车身号码没有被窜改,因此让警方掌握更多资料,顺利破案;购买复制车的本地车主,面对被提控的下场。

非法途径取得真路税贴纸

金马警区主任苏克里助理总监说,当局调查发现,这些不法分子在取得这些车子后,就在本地物色同样款式的车子,过后使用伪造同样车牌,复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真的路税贴纸。

他说,警方发现,他们的作案手法甚为小心,比如,他们在北马相中原本的车子后,就在南马复制这辆同样款式的车子车牌,避免两辆车子同时被发现的机率。

他引述警方的调查说,有本地人用这样的方式,取得这些豪华车子,在我国驾驶,一些车主更在路上驾驶车子已有两、三年,始被揭发。

他于星期二代表警方,将这些复制车移交给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关税局官员处理前的记者会说,邻国一些车子到了指定的车龄,就得遭到销毁,因此,不法分子通过这种方式牟利。

他补充,这些案件皆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

1987陆路交通法令第108(e)与第10(f)条文,而涉案的买者也已分别面控。

他说,警方还在追查这些出售车子的不法分子,他也劝请公众,勿购买低于市价太多的房车。

出席记者会的警方代表有金马警区副主任哈比比警监与刑事调查主任古纳南副警监,以及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关税局副主任(执法)赛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