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强姦至亲少女 移送精神病院受观察

(本报讯)一名友族青年涉嫌强姦一名至亲少女,昨被提控後,被谕令移送精神病院接受观察为期一个月。

被告(姑隐其名,30岁)被控於今年3月23日凌晨4时至6时之间,在担波罗利九鲁一甘榜屋内,使用暴力致伤并强姦一名年仅19岁至亲少女,触犯刑事法典376(2)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提呈控状後,申请将被告移送精神病院 ,而获推事洁西卡的批准,展五月四日过堂。

另一方面,在同 一法庭,无职业青年在市场内偷窃饮料而被捕,他认罪後,被判监二星期兼罚款三千令吉。

被告威南马宁迪斯,31岁,被控於今年一月廿日晚上九点在路阳城中城内的巨人百货市场,偷窃六瓶酒类饮品及数瓶洗髮液,共值RM136.16 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被告乃在未缴付货款情况下被当场逮捕。

推事洁西卡聆讯,宣判如上述。(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