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贼赃扩音器 无业汉判监26月

(本报讯)一名无职业男子被发现收藏两个贼赃扩音器而被捕,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26个月。

被告聂申哈山,27岁,被控于今年3月29日早上七点在沙邦加甘榜卡迪山一间屋内,拥有两个贼赃扩音器及一支麦克风,属于一间学校所报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11条文。

主控官占士巴朗警长表示,警方根据情报成功逮捕被告,有关赃物也由报失学校的负责人认领。

推事史蒂芬妮聆讯,宣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另一被告沙奴阿兹迪(26岁)被控于本月2日在下南南区一停车场被发现拥有一张贼赃 SIM卡而触犯刑事法典411条文。

主控官占士巴朗警长说,被告乃受截查时未能解释如何获得该SIM 卡而正式被捕,后来查悉被告是名拥有八次犯罪记录的积犯。

推事聆讯,宣判此被告由当天算起,入狱30个月。(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