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麻骨邮政局分行经理昨在地庭被控失信 公款二万三千余元,承认罪而被判入狱7年及鞭笞3下。
被告莫哈末海鲁阿旺马哈米,30岁,被控于2015年 1月16日至10月13日之间,身为王麻骨邮政局分行经理,失信受托管的一笔RM 23,301.09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08条文。
副检察司依菲莎在被告认罪后,陈述案情指出,去牛十一月十三日该局会计部负责人雷纳滨杰申发现该笔收入未作记录,因而报案,让警方介入调查;直到本月9日被告在保佛被捕逮。
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是初犯,前此未有犯罪记录,交由法庭作出适当判罚。
被告求情表示他已婚,育有一子,他说他另拥有众多债务,目前仍设法摊还中,请求轻判。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考虑以上一切,宣判被告入狱七年兼鞭笞三下,刑期由本月九日被捕日算起。{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