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跨境卖淫案 判囚6个月缓刑2年

【台北30日讯】 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被控与戴君仪、钟宜姿涉及的跨境卖淫案,三人早前均当庭认罪,并向法官请求轻判。台北地院今日上午宣判,依妨害风化罪,一审判处刘乔安入狱6个月,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并支付公库16万元(新台币.下同);同案的戴君仪遭判刑2年8个月、得易科罚金;另钟宜姿遭判刑1年2个月,得易科罚金,支付公库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刘乔安今早在宣判后在男性友人陪同下突然现身法院前,她戴著墨镜和口罩接受传媒采访,表示对所有判决结果都遵守,还说不好意思,浪费了这麽多的司法资源,有关捐款给公库,她一定会捐。

刘乔安指出,对于之前的不堪,让她这两年长大很多,原本只求能判可易科罚金的刑度,没向法官要求缓刑,但没想到法官会给缓刑,对法官的宽容,「谢谢法官给缓刑」。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开餐厅、进军演艺圈的计划?刘乔安说,她还是会照著她的方向去走,并不会因为之前犯下的错误而不前进,也谢谢某些媒体让她在这两年来学习、长大很多。最后刘乔安则在镜头前数次表示「谢谢」、「辛苦了」之后,在男性友人的陪同下,手牵著手离开现场。

刘乔安前年参加太阳花学运静坐而走红,被封为「太阳花女王」,惟其后屡爆出丑闻,更牵涉跨境卖淫案。全案去年10月底因刘乔安被台北地检署以涉犯《人口贩运防制法》约谈并裁定以5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后曝光。台湾警方因接获美国在台协会(AIT)检举指,有台湾女子涉赴美跨境卖淫,有卖淫集团介绍女模、女艺人等到外国陪政商富豪吃饭,及进行性交易,每次仲介卖淫都收取1万至30万元不等。检方追查发现,戴君仪两年前就开始仲介女子跨境卖淫,至今共涉案27次,刘乔安两次,主要负责串场、带动气氛等,抽佣所得与钟宜姿均分。

本案前天下午开庭辩论时,刘乔安等三人都认罪,坦承犯行。其中刘乔安被控协助钟宜姿物色应召女子、媒介卖淫两次,其中一次仲介女子到澳门,三天获利14万元,她在庭上强调自己是因一时贪玩犯罪,除请求法官能从轻量刑,判决可易科罚金的刑度,还说如要她公益捐款,可捐15万元至20万元。

而今日的判决结果出炉,刘乔安认错果然获轻判,且付给公库的金额也在她预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