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摩托车骑士,乘骑其摩托车驾驶入“不准驶入”街道而遭到检举,接著被发现无驾驶,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共650令吉。
被告莫哈末苏克利阿都拉昔,面对两项控状,其中一项是乘骑摩托车驶入“不准驶入”道路,另一控状为未持有驾照,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
被告认罪后,遭推事史蒂芬妮宣判罚款450令吉(或一个星期监代替)及200令吉(或一个星期监代替),总共罚650令吉(或二个星期监代替)。
另有4名摩托车骑士,艾文吉纳,诺丽达(女),阿米鲁,阿利斯纳迪,分别面对各二项控状,即未持驾照及摩托车没购保险 。
他们一一认罪后,各被判罚款450令吉及300令吉,即各罚款750令吉,或以二个星期监代替。{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