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男子在地庭被控结伙抢劫一间娱乐中心七万令吉,否认有罪,被令延扣至三月三日过堂。
被告马哈狄哈迪,被控与4名仍在逃者,于本月10日早上八点在兵南邦区一间娱乐中心,结伙抢劫七万令吉时,分持利刀及巴冷刀,触犯刑事法典395/397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副检察司丁尼斯表示反对让被告申请保释,因被告未有固定地址,恐会弃保潜逃而 影响案件的审讯。
他表示警方仍在进行通缉被告的同伙,同时申请另一个过堂日期。
法官诺哈菲莎因而谕令被告须受延扣候审,并展三月三日过堂。(050B)
(本报讯)一名男子在地庭被控结伙抢劫一间娱乐中心七万令吉,否认有罪,被令延扣至三月三日过堂。
被告马哈狄哈迪,被控与4名仍在逃者,于本月10日早上八点在兵南邦区一间娱乐中心,结伙抢劫七万令吉时,分持利刀及巴冷刀,触犯刑事法典395/397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副检察司丁尼斯表示反对让被告申请保释,因被告未有固定地址,恐会弃保潜逃而 影响案件的审讯。
他表示警方仍在进行通缉被告的同伙,同时申请另一个过堂日期。
法官诺哈菲莎因而谕令被告须受延扣候审,并展三月三日过堂。(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