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少女一千元 主妇判监及罚款

(本报讯)妇女佯称可协助办理证件而欺骗一名少女一千令吉,昨天被提控于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一年及罚款一千五百令吉,或以另三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朱蔓惹哈兰,46岁,被控于今年4月24日上午十一点半在甘榜阿逸一间店前,辩称可协助一名莎哈拉阿都苏诺(24岁,持护照)办理身份证件,而欺骗对方一千令吉,触犯刑事法典420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被告向事主佯称有门路,而向事主索取两张相片及一千令吉后,宣告失联,事主找不到她而报警,后来警方成功将被告逮捕归案,延扣迄今。

推事洁西卡聆讯,宣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华籍男子梁德义(译音,67岁)又名迈哥,被控于2014年3月22日至9月8日之间,在亚庇太平洋中心大众银行前,佯称可协助申请孟加伦岛的土地而骗一名谢姓商人(54岁)的廿七万令吉。

他否认有罪,获准以五千令吉及二人保释,5月18日过堂。(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