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顾客遗留信用卡 加油站收银员监11月

(亚庇7日讯)加油站收银员盗刷顾客遗留的信用卡,被控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1个月。

23岁的被告占明安巴里乃被控在2月10至18日之间,于路阳一间加油站盗刷一名男子的信用卡共2千3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案情指被告取得受害者在油站遗留下的信用卡后,在一星期内展开盗刷,并在银行终止信用卡服务后,丟弃该信用卡。

承认罪状的被告要求轻判,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艾费阿古斯依法严惩。

推事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