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藏失窃贼赃 惯犯认罪监20月

(亚庇5日讯)一名惯犯被控匿藏失窃贼赃,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20个月。

50岁的阿达兰阿里亚末乃被控于4月12日早上8时15分,在甘榜新布兰拉玛的一间民宅匿藏失窃贼赃,分别为2支麦克风和1个扩音器,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林明俊代为向推事艾费阿古斯求情,盼轻判认罪的被告。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被告另面对吸毒控状,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目前尚待化验报告出炉。推事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而被告的吸毒控状则将透过电子法庭排期过堂。

另一方面,43岁的罗斯雷沙里明被控于5月1日晚上8时30分在孟加达甘榜斯丁甘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拥有3瓶属于一家连锁便利店的烈酒,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后,遭推事判决入狱10天,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此案失窃财物则物归原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