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改银行传递系统客户资料 银行职员被控不认罪状

(亚庇5日讯)一名银行职员被控骇入分行的网站传递系统,窜改客户联络电话号码,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28岁的阿维阿旺阿萨是被控于2019年6月27日至7月19日之间,在兵南邦非法使用电脑骇入人民银行分行的网站传递系统(BDS),窜改客户联络电话号码,取消了一名客户银行户头的旧提款卡,发出该户头的新提款卡,触犯1997年电脑犯罪法律第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3)条文。

罪成者在该条文下可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林瑞明警长要求推事艾费阿古斯择期过堂,建议被告有条件下获保外。被告代表律师林明俊则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

推事检阅控方文件后,择定案件狱7月9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以3千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