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山打根七日讯)涉嫌斩死人,原被控谋杀因改控误杀,菲籍男子因此逃过死刑,不过仍被根高庭裁决误杀罪名成立,判15年监禁。
被告卡士弗达杜,32岁,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今日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控告。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30年监禁及另加罚款,承审高庭法官柯妮丝丁娜在聆审后,判决被告误杀罪名成立,判15年监禁,由被告逮捕日,即2017年3月1日算起。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3月1日上午8时30分,在北路三哩珍珠园致死一名持有菲律宾护照的男子阿明哈欣。
案件由州副检察司富兰克林伯尔拉德主控,被告亦则由诺伊琳娜律师辩护,结果判如上述。(15)(L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