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子康:拍摄影片需提前申请 与提倡数码化理念背道而驰

(亚庇23讯)自由民主党中央青年团通讯及多媒体主任翁子康抨击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强制性规定凡上载网站视频均需提前申请准证,根本是与国家极力提倡数码化时代的理念背道而驰!

翁子康强调,拍摄已是现代人的日常,无论是主流媒体、社交媒体或是自媒体,每天的上载数量数以千万计,难道政府没事先了解我国有多少人上载视频? 有多少人上载短视频和直播,又有多少人有5万令吉进行申请准证?

他补充,此举只会限制我国有才华的内容创作者前进,有违国家发掘各方面人才的目标,难道政府要人民开倒车回到80年代的方式生活?

他指出,虽根据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任何人不得参加制作、发行和展示,除非他被授权这样做;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但80年代没有优管(youtube)、没有社交媒体、连手机都没有彩色屏,的确非一般人能够参与视频制作。

他补充,现在自媒体年代,人手一机随时看到身边有趣就录制短视频分享至朋友圈或一些社交平台,这是已经是现代人的生活趣味方式,若政府强制性要求每个拍摄短片需要跟从法令,那岂不是要帮母亲录制庆生短片也要7天前向有关单位申请?

他指出,申请条件也不简单,还必须拥有私人有限公司和银行要有5万令吉的储备金;准备一份公司资料和逾2千令吉的抵押金;拍摄7天前必须申请;影片制作执照 和拍摄准证(SPP) 需50令吉(沙巴的条件有例外)。

他说,“通讯与多媒体部长的目的或是要确保不让有心人士利用视频破坏国家形象,这点我非常赞同。但是不应该因为一小部分人而否定了无数国民的创作机会。”

翁子康强调,政府不应该强迫所有内容创作者跟随这个法令,尤其是自媒体工作者。 政府可以透过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严厉对付任何作品涉及色情、暴力、种族、宗教、和任何有损国家或皇族形象者。

他也呼吁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可以先与马来西亚国家电影发展局或业者对话讨论比较适合的政策然后才对外公布文告,而不是脱口而出,贻笑大方,国家每一项政策在颁布后足以牵动全民的神经,稍有不慎将导致多方面损失!

他强调,在国家积极朝向更宏观的发展方向前进时,应该为有才华的创作者提供更加简易的创作途径与机会,政府鼓励更多才子利用本身技能发挥天赋,而不是制定无法与时代平行的 政策来限制发展,让大马再次成为国际笑话。

因此,他提醒当权者在拟定国家政策时,应对各个方面进行妥善考量,切勿因为无知而成为阻碍国家发展的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