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会特大通过25条提案 黄勤如感谢会员出席支持

(本报纳闽4日讯)纳闽中华商会于上周日顺利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及通过该会理事会提呈的25条修正章程提案,会长拿督黄勤如今日表示归功于会员的踊跃出席,及长期以来给于理事会的支持及信任。

拿督黄勤如是受联络上时发表上述谈话。他对于当天大会获得会员的踊跃出席表示感激,证明会员越来越关心商会的前途及会务发展与华商在岛上所面对的问题。

拿督黄勤如说也感谢负责修改章程的理事会成员及小组,为了确保商会章程与时并进及更加完善而费尽心思。特别是在修正第8条文4(b)之后明确规定代表任何公司注册为商会会员的商号或个人名字,不可连续担任会长或财政职超过9年。

他说:这意味,担任会长或财政者今后是以个人名字为单位,而非原有的所有理事会成员是以商号为单位,并仅能担任会长或财政为期9年。(现有章程允许会长或财政完成9年后,代表另一个商号担任原职。)

另一方面,该会秘书长符祥达今日说:总共有56人或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一倍,签到周日的特别大会,同时获得与会会员一致支持通过全部25条修正章程提案。

符祥达指出:其他修改章程的内容包括理事条文2(a)理事会包含的人数由现有的23人减至19人及2(b)公共关系组修正为公共关系及投诉组。

涉及修正的其他内容也包括第2条名称,第3条宗旨,第4条会员,第6条收入来源,第7条会员大会,第9条理事会任务,第10条财政拨款,第12条产业管理,第15条禁止与第20条选举。(20)

拿督黄勤如主持特别会员大会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