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岛自由区明起 烟草制品将征税

(吉隆坡30日讯)关税局将于明年4月1日开始,对免税岛及自由区购买香烟及烟草制品的征税展开执法行动。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阿都拉迪夫提醒,旅客或本地人,无论是通过何种交通工具,当货品带到关税主要区域(KUK)时,都必须要缴清税务。

他周三在文告中说明,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免税岛(浮罗交怡丶纳闽丶刁曼及邦咯岛)及自由区,香烟、烟草制品,电子和非电子烟包括不含尼古丁电子烟液体都将征税。

自由区是根据1990年自由区法令第6条文,包括柔州士都兰拉勿丶吉兰丹兰斗班让丶彭加兰古堡及吉打黑木山。

惟1月1日前进口的香烟及烟草制品,则可以在免税岛及自由区上储存、拥有、销售及销毁。

“印有大马未付税(MDNP)的香烟,及未缴税的烟草制品,要经过关税主要区域都需要缴清税务。”

财政部长拿督斯里扎夫鲁于11月6日,宣布了多项香烟及烟草制品的新政策,并会在明年1月1日执行。

除了上述与免税岛及自由区相关政策外,阿都拉迪夫指明年1月1日起,关税局也不会再发放新的香烟入口执照,现有执照持有者则继续可以更新执照。

明天1月1日起,所有免税岛(浮罗交怡丶纳闽丶刁曼及邦咯岛)及自由区,香烟、烟草制品,电子和非电子烟包括不含尼古丁电子烟液体都将征税。另外,关税局将于4月1日开始,对购买香烟及烟草制品的征税展开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