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4日讯)法庭宣判一名被控驾驶排出超标黑烟的货卡车司机罪名成立,判决他罚款1万令吉或以6个月牢狱代替。
54岁的蔡姓华裔司机是被控于2017年8月10日早上10时16分在古打毛律—亚庇路5公里处,驾驶一辆排碳量浓度超过98.9%货卡车,超过出了50%的最高浓度限制,违反了环境质量条例(柴油引擎排放控制)第11(1)条文,因而触犯环境质量法令第22(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2(3)条文下被判刑。
环境局的主控官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控方成功举证后,被告遭判决表罪成立,其义务律师佐安洁米申随后传召4名证人抗辩。
承审的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今早在宣读判词时,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罪行,因而裁决被告如控状所指,罪名成立。
被告的义务律师过后向法官求情,以最低罚款轻判初犯的被告。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10)








